中国与布隆迪、冰岛签署海关AEO互认安排

其他国际市场, China&Chinese 作者: EqualOcean 编辑: 周雯 2024-05-09 16:53

EqualOcean据悉,2024年5月9日,在深圳召开的世界海关组织第六届全球AEO大会上,中国海关总署分别与布隆迪(非洲国家)共和国税务局、冰岛(欧洲国家)税务与海关署签署了海关AEO互认安排(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制度互认的安排)。

Iceland flag

互认安排签署后,两国AEO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、优先查验、指定海关联络员服务、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4项便利措施。5月8日—10日在深圳举办的全球AEO大会期间,除了以上两个互认安排,海关总署与澳门海关还签署了AEO企业数据交换合作备忘录,备忘录将提升内地与澳门AEO企业数据交换的及时性和安全性。截止5月9日,大会一共达成3项新成果。

AEO(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)即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,是指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,符合海关总署规定标准的企业(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)。AEO制度是世界海关组织(WCO)的核心制度,旨在提升国家贸易安全与便利化水平。有关国家(地区)签订国际互认后,其AEO企业通关时能够享受便利化待遇,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港口、保险、物流等成本,有助于提升产品国际竞争力。

中布(隆迪)AEO互认安排是中国海关在非洲地区继乌干达和南非之后,签署的第三个AEO互认安排。布隆迪共和国作为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,是我国在非洲重要的贸易伙伴。中布签署后,与我国签署AEO互认安排的共建“一带一路”国家增加至36个。

中冰(岛)AEO互认安排的签署标志着中冰海关合作迈上了新台阶。中国作为冰岛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,中冰互认安排的签署将积极推动双边贸易安全与便利。

通过本次世界海关组织第六届全球AEO大会上与布隆迪、冰岛签署互认安排后,中国已经与28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,覆盖54个国家(地区),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(地区)数量居全球“双第一”。